特別會員大會

致各會員:  

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理事會於2014年11月12曰決議,現根據現行會章第十八條,訂於2014年12月17曰(星期三),下午6時30分,在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會址 (九龍尖沙咀柯士甸道118號業廣商業大廈4/F),舉行特別會員大會,以決議下述會章章程的修訂:

 

議案

1) 會章章程的重整次序編排; 

2) 會章第十一條,增設副主席(發展) 和理事會擴展至最多19人; 

3) 會章第十三條,理事會之職權相應改變; 

4) 會章第十七條,增設增補理事; 

5) 會章第十八條,多扣會費之發還; 

6) 會章第十九條,經常性費用支出上限,由港弊3000元增至5000元; 

7) 會章第二十條,手持現金上限,由港弊3000元增至5000元; 

8) 其他個別錯字之修改。 

 

所建議修訂的會章全文,請参閱附件〝同學會會章_20141217修訂版〞,如有任何疑問,請於特別會員大會召開前14曰提出。 

 

副主席陳偉明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