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投票 - 一個毫無公信力的小圈子篩選方案

 

「公投」是一項具有特定政治和法律含義的憲制制度,須由一個國家的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 「基本法」並沒有規定「公投」制度, 香港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中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也無權自行創 制「公投」制度。 由「和平佔中秘書處」所發起針對普選方案的所謂「6.22全民投票」並無任何法律基礎,與2010年所謂五區總辭, 變相公投一樣,絲毫沒有法理依據,亦是對憲制和法律的嚴重挑釁。

「佔中」的6.22投票是由15個所謂民間團體,其中亦不乏一些終日反對政府的激進泛民組織參與,最終由2565人選出三個分別由學 民思潮與專上學生聯會、人民力量、真普選聯盟提出的方案,妄想強 迫要全港七百多萬人去接受每一個都包含「公民提名」元素的方案, 他們憑什麼要多數服從少數? 這不單是徹頭徹尾的偽民主粗暴的 「小圈子篩選方案」,而且並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因為「基本 法」的有關規定是討論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前提和基礎,所以只有在 「基本法」的法治軌道上進行討論,才能凝聚社會共識,如期落實普 選。

廠可是這些組織仍死心不息、巧立名目地滲入一些新的投票題目, 延長投票日期,增加票站,鋪天蓋地的在報章和媒體上宣傳,企圖推 高參與投票人數,增加所謂「公投」的公信力,但最終只會徒勞無功, 亦無法改變其「小圈子」鬧劇的本質,也無法掩蓋他們把「佔中」與 「公民提名」捆綁的事實。

再者,「6.22全民投票」活動由「和平佔中秘書處」自己組織, 並沒有一個真正的第三方獨立組織對他們進行監管和認證,他們完全 有可能對投票數據進行內部篡改,或只對投票結果進行對其有利的解讀以愚弄公眾。 即使有大量市民投「棄權票」,甚至超過對方方案的「支持票」,他們也只會作出對其有利的解讀,所以投票在受操控的情況下的結果並不可信。

香港社會在回歸以後雖然在經濟、民生、建設、未來發展和國際政治舞台上得到祖國的無限支持,但亦有一些反對派及別有用心組織和人士千方百計意圖令祖國陷於尷尬局面、香港終日陷於內耗和政治 紛爭之中,停滯不前,甚至面臨被邊緣化、社會崩潰的地步,你們想這情況繼續惡化下去嗎? 家不可以一日無家規,國不可以一日無國 法,我們支持香港政府按照「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規定實踐普選路線圖,我們堅決反對一切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規定的 行為,亦希望全港市民能以行動站起來向製造內耗和政治紛爭的人和組織說不,因為香港再輸不起了。

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同學會公共政策關注組